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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自己做族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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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26 02:49:3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我可以自己做嗎?????
族貼何時會出呢??
發表於 2010-2-26 03:35:31 | 顯示全部樓層
18、本站所屬之 LOGO、字樣 (FIT CLUB、FIT-CLUB、FITC) 與本站網址,未經許可,嚴禁私自使用或作為商業用途。


刻字版貼紙預告
發表於 2010-2-26 07:56:08 | 顯示全部樓層
第三版等太久了...
發表於 2010-2-26 09:04:03 | 顯示全部樓層
自己做有創意唷~~
但是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誤會唷
像我一樣...............
發表於 2010-2-26 19:00:10 | 顯示全部樓層
只貼FIT不加club應該就OK吧???
我自己已經畫好幾種版本~
礙於懶惰~遲遲還沒做成貼紙~
發表於 2010-2-26 21:57:2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血紅色 於 2010-2-26 03:35 發表
18、本站所屬之 LOGO、字樣 (FIT CLUB、FIT-CLUB、FITC) 與本站網址,未經許可,嚴禁私自使用或作為商業用途。


刻字版貼紙預告



應該可以自己做吧!又沒有商業用途!!那幾個英文字又不是非本網站使用不可!!那HONDA出的FIT~還不是被網站拿來用~成立FIT CLUB~
那本網站要出多少錢跟HONDA買FIT這三個英文字母???CLUB是家族的意思~要到處成立自己的FIT CLUB有何不可???何況是自己做幾個英文字母!!
何況這個FIT CLUB有向經濟部申請成為商標或者是公司嗎???=="如果沒有~那有甚麼資格說不可以使用FIT CLUB這幾個英文字!!

這個世界上一堆網站~英文使用一堆~那不就每個網站上使用到的英文都不可以用= ="可見有多瞎...
我去MOBILE01的論壇~有人自己做MOBILE01的貼紙貼在機車或者是腳踏車上~也沒看到MOBILE01的管理者說不行!!
MOBILE01是一個大論壇~別人都可以~為何這裡不行?!真奇怪!!

[ 本帖最後由 ~凝~ 於 2010-2-26 22:10 編輯 ]
發表於 2010-2-26 22:13:53 | 顯示全部樓層
不可以私自使用?這本來就是公用的東西?何來私自使用?只是一個論壇名稱~還以為自己真的開公司嗎??

我有話直說~很難聽~拍水!!這種作法的確很誇張!!請管理者深思!!不要做出令人不解的想法!!

怕貼紙賣不出去還是???做好看一點~大家接受度高~不就好了~或者開放幾種款式做投票阿!!

[ 本帖最後由 ~凝~ 於 2010-2-26 22:25 編輯 ]
發表於 2010-2-26 22:43:4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6樓 ~凝~ 的帖子

讚!!說的好~我挺你:onion-63 :onion-63 :onion-63 :onion-63
發表於 2010-2-27 00:05:38 | 顯示全部樓層
發表於 2010-2-27 00:21:53 | 顯示全部樓層
+1
我也想來做!
不然沒族貼好像就不是一家人!
發表於 2010-2-27 00:36:3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6樓 ~凝~ 的帖子

有點誤會了啦 XD

規定裡面寫的是"字樣"而非文字本身。
所以單單只是寫FIT Club我想是沒問題的,
若是直接用版內設計過的FIT Club那就不妥。

至於有無至經濟部登記云云,
我想因為FIT Club的標題確實有設計過,
或許視為創作來尊重也是適當的。
發表於 2010-2-27 02:02:4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fssaddler 於 2010-2-27 00:36 發表
有點誤會了啦 XD

規定裡面寫的是"字樣"而非文字本身。
所以單單只是寫FIT Club我想是沒問題的,
若是直接用版內設計過的FIT Club那就不妥。

至於有無至經濟部登記云云,
我想因為FIT Club的標題確實有設計過 ...


補充一點
著作權是不用註冊的
所以經過設計的「字樣」是不用註冊,也不用申請的,就已受著作權法保護
而著作權的侵害求償,通常是以營利行為之獲利,乘以10000~1000倍為求償金
非營利者…通常很難求償(講到這裡~~感覺好像在鼓勵大家做侵權行為)

基本上,若車友非營利目地,向設計者(本站砲灰)口頭告知一下
我想,應該也不會不讓你使用
就如同那粉紅小痛車上的彩繪家貼字樣
發表於 2010-2-27 03:01:42 | 顯示全部樓層
板凳坐好準備看好戲...

[ 本帖最後由 豆乾堯 於 2010-2-27 03:03 編輯 ]
發表於 2010-2-27 03:12:0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豆乾堯 於 2010-2-27 03:01 發表
板凳坐好準備看好戲...


阿堯....我可以跟你一起坐嗎
好戲好像要上演了
發表於 2010-2-27 03:22:2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冠子 於 2010-2-27 03:12 發表


阿堯....我可以跟你一起坐嗎
好戲好像要上演了

來來來
板凳很長....
發表於 2010-2-27 03:24:32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想~因該是不可以用以前族貼的圖案去複製
若自己設計的圖案~我想因該是可以的

不過這問題~還是有請站務來回答


a  坐過去點  我也要坐啦
發表於 2010-2-27 06:22:1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fssaddler 於 2010-2-27 00:36 發表
有點誤會了啦 XD

規定裡面寫的是"字樣"而非文字本身。
所以單單只是寫FIT Club我想是沒問題的,
若是直接用版內設計過的FIT Club那就不妥。

至於有無至經濟部登記云云,
我想因為FIT Club的標題確實有設計過 ...



他明明就寫字樣也是阿,那這個論壇的標題是HONDA FIT CLUB,還不是使用HONDA的英文字!!
有經過HONDA公司的同意使用HONDA的招牌嗎~也沒見到HONDA跑來論壇說不行阿!!

如下:
HONDA FIT CLUB » 哈啦聊天區 » 我想自己做族貼

[ 本帖最後由 ~凝~ 於 2010-2-27 06:26 編輯 ]
發表於 2010-2-27 06:34:0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塔羅白羊 於 2010-2-27 02:02 發表


補充一點
著作權是不用註冊的
所以經過設計的「字樣」是不用註冊,也不用申請的,就已受著作權法保護
而著作權的侵害求償,通常是以營利行為之獲利,乘以10000~1000倍為求償金
非營利者…通常很難求償(講到這 ...


我覺得應該不用告知阿~因為他人要自己設計FIT CLUB的另一款字樣或圖~也是他自己設計的~
用共同的英文字本來就可以!!不然這個世界上不就一堆英文不能用!!
另外我相信國外也是一堆FIT CLUB的網站!!用FIT CLUB的英文實在太多!!
那請問要怎麼算??要告國外的FIT CLUB侵權還是??
發表於 2010-2-27 06:42:0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凝~ 於 2010-2-27 06:22 發表



他明明就寫字樣也是阿,那這個論壇的標題是HONDA FIT CLUB,還不是使用HONDA的英文字!!
有經過HONDA公司的同意使用HONDA的招牌嗎~也沒見到HONDA跑來論壇說不行阿!!

如下:
HONDA FIT CLUB » 哈啦聊天 ...


認同跟參與是一個論壇維繫的主要原因!
一張族貼能賺多少錢?
這個問題已經討論很久了!
請參考著作權法(請車友參考)再談足貼...
我想說的只是尊重原創作者!
就是這麼簡單!
至於自己做族貼的問題
既然都想了還說出來?
講得再簡單一點
就跟copy軟體一樣
有些事是只能做不能說
回過頭來說如果你不認同FC
你要做幾版族貼貼在哪裡大概也沒人管你!

至於一代二代三代族貼又是另一場爭論的開始!!
老芋仔一早頭腦不清楚所以話也說得不好聽
如有刺眼之處請多擔待!
發表於 2010-2-27 06:52:4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老芋仔 於 2010-2-27 06:42 發表


認同跟參與是一個論壇維繫的主要原因!
一張族貼能賺多少錢?
這個問題已經討論很久了!
既然都想 ...


這又不是認不認同的問題!你扯太遠了吧!!不要給我亂戴帽子!!謝謝!!
主要是自己做FIT CLUB的貼紙也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何必直接回絕說不可以私自使用!搞文字遊戲呢?
我舉了不少例子~你不認同就算了!!你跟他們認識當然也靠邊站!!很正常的!!哈

[ 本帖最後由 ~凝~ 於 2010-2-27 06:53 編輯 ]
發表於 2010-2-27 07:04:58 | 顯示全部樓層

Mobile01對智慧財產權的宣告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Mobile01」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Mobile01」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您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Mobile01」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您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您應對「Mobile01」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Mobile01服務條款
發表於 2010-2-27 08:00:39 | 顯示全部樓層

~

這因該是說不能複製網站所設計的族貼才侵權~哪有ABCD會侵權~英文字母要說著作權也是外國人~~自己設計難道不是新的著作權嗎?~~誰敢說他都沒侵權過~要PO規定~誰不會PO~你做到的嗎?妳都使正版嗎?況且FIT CLUB又不一定是車的家族~根本沒人說賺多少錢~沒事提個錢字~引起誤會~不認同FC大家都要犯法做族貼???喔~剛睡醒~還沒刷牙嘴巴臭了一點!!如有口氣不佳~請多多包涵!
發表於 2010-2-27 08:03:51 | 顯示全部樓層
吵什麼吵....摻在一起做撒尿牛丸不就得了!!

發表於 2010-2-27 08:42:35 | 顯示全部樓層
網路費用 租網站 人事開銷 活動管理 網頁管理等.... 都是$$費用 站長也不是閒閒沒事 也就跟你們說 贊助 而已不要筆戰
發表於 2010-2-27 09:30:5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凝~ 於 2010-2-27 06:34 發表


我覺得應該不用告知阿~因為他人要自己設計FIT CLUB的另一款字樣或圖~也是他自己設計的~
用共同的英文字本來就可以!!不然這個世界上不就一堆英文不能用!!
另外我相信國外也是一堆FIT CLUB的網站!!用FIT CLUB的英 ...


我想告知當然不是一定要...只是希望車友們能夠基於尊重我們的份上~
能告知我們一聲~讓我們知道有這件事~
至於自行設計~我想不要有販賣之實(至少站內不行)
當然也不要加入網址及之前的圖樣(1、2、3代式樣)
這樣的話~你要設計什麼圖樣貼在車上我想我們也管不著吧~
簡單一句就是~不要侵權大家相互尊重~
改天還是可以一起採草莓呀
~以上~

還有~大家發言我想還是心平氣和點~不要不小心又另開戰火才是呀~
大家應該也不想像某大網站每天都是筆戰吧

[ 本帖最後由 paicuike 於 2010-2-27 09: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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