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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suworm

小肥受傷 我被氣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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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1 01:13:09 | 顯示全部樓層
開T牌的車主是不是都腦殘呀
h111 發表於 2012-8-20 21:46

我也是這麼覺得...
不是說對開T牌有意見.只是在路上開T牌大部分真的都這樣.不知道到底在開什麼
發表於 2012-8-21 01:31:40 | 顯示全部樓層
很多T牌都這樣...離他們遠一點吧
發表於 2012-8-21 06:14:22 | 顯示全部樓層
肇事逃逸要構成公共危險罪的話,是要致人傷亡才算喔。
一般車損的情況頂多開單行政罰而已。
發表於 2012-8-21 08:30:03 | 顯示全部樓層
爛人啦
發表於 2012-8-21 09:15:40 | 顯示全部樓層
肇事逃逸要件是要有傷亡事實存在,
(除非您手上握有醫院開立證明文件)
刑事上才有機會成立.
肇事逃逸可主張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的罰則為『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但您當下也未鳴喇叭或其他主張制止對方有車禍產生,
對方車主裝傻說不知離去.
您也拿他沒轍XD

另外碰撞時前一刻對方搖身一變為直行車輛,
但您卻變成變換車道中的車輛,
這點就有點不利於您
這是雙方都有其比例的錯誤駕駛,
另外車友主張上法院,
總感覺帶點意氣用事,
通常這種情況就是將證明文件如管區開立的報案正名以及記憶卡去鄉鎮市公所申請調解,
法院方面就免了,
因為一萬多的財損哪怕百分百勝訴您最後還是倒虧錢XD
諸多問題還是建議您請雙方保險公司去做和解調處會比較有效率,
出門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相忍一下海闊天空什麼事也都沒有,
請相信我車禍倒楣的永遠是被撞或受傷害的一方.
這也是千古不變的道理.
發表於 2012-8-21 09:24:19 | 顯示全部樓層
肇事逃逸要件是要有傷亡事實存在,
(除非您手上握有醫院開立證明文件)
刑事上才有機會成立.
肇事逃逸可主張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的罰則為『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 ...
大包乖乖 發表於 2012-8-21 09:15

很中肯
很多事情真的沒有那麼嚴重
或者說有更輕鬆的處理方法
發表於 2012-8-21 09:48:19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待開板大的後續處理消息 ~
也快把小肥給修好~
發表於 2012-8-21 10:30:14 | 顯示全部樓層
不要說 是有人教您的喔~~~

1.肇事逃逸 原則上沒受傷,你告他不成的~~~以上的條列都針對受傷來規範(後面教你大絕招)
2.保險公司都這樣,因為你沒保車體險,因此保險公司出險都會盡量打折逼受害者接受,黑的都會講成白的
3.車主以為全權交由保險公司處理,殊不知,在有狀況的情況下,還是有機會背到刑責

以下是夢到的~~~哈哈~~老艮

1.請去醫院驗傷,只要跟醫生說,昨天出車禍,脖子不舒服,痛痛的~~~頭到現在還是在暈,胸口撞到方向盤(看不出來)~~有點痛、有點悶。一般醫生都會開輕微腦震盪、挫傷

2.通知對方保險業務。以驗傷。請求車子受傷全額與精神賠償.(若業務仍堅持50%)

3.通知對方,告知因為對方保險不願意全額賠償,因此決定走上法院告對方,肇事逃逸(這是有驗傷單囉),與過失傷害。 此2條都是刑事案件,需揹上前科。 給最後和解期限。

不過對方保險也不是笨蛋,因為不知樓主的車子已經幾年了~~~法院都是會折舊來算~~

啊~~~夢醒了~~~

以上言論不負任何責任,請服用時斟酌。
發表於 2012-8-21 12:41:51 | 顯示全部樓層
33# 新莊阿炮


讚~~~
受益良多
那條路原本車子就粉多
而且那是機車道沒錯
台灣警察處理事情原則   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保險公司  能不賠為原則
唉~~~
發表於 2012-8-21 13:06:39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也很討厭那種亂超車,或逼車,所以我遇到想要超我車的,一定是油門一踩或左鍵一撥,讓小肥怒吼,往前衝去,你若超的近來,我也一定往駕駛座衝撞(尤其右亂超左的),有一次有一輛車硬是要右超左三次,我也不客氣大踩油門,他也只好往右縮回去,然後緊急煞車,因為沒路了,哈哈
發表於 2012-8-21 18:16:43 | 顯示全部樓層
擺明是對方超車引起的~~百分之五十個屁喔.....槓
發表於 2012-8-21 21:27:29 | 顯示全部樓層
擺明是對方超車引起的~~百分之五十個屁喔.....槓
峰迴路轉 發表於 2012-8-21 18:16

這位大大別激動
只是這個世界上很多事情不是你我說了算!!
處理事情不能帶情緒啊!!呵呵!!
發表於 2012-8-22 16:56:51 | 顯示全部樓層
對!告他~~~~不要讓這種爛人逃過~~~~祝您好運
(好扯!你的紀錄器很明顯就是他不對)
發表於 2012-8-22 23:59:38 | 顯示全部樓層
1# suworm


真是太氣人了..
根本就是故意的..
爛人一個..

要他好好賠償..
真是白目的人啊..

生氣..
發表於 2012-8-23 00:51:12 | 顯示全部樓層
右側超車還技術差

小弟如果遇到這種情形

通常喇叭就長按給他個痛快。
發表於 2012-8-23 10:29:16 | 顯示全部樓層
對開”T”牌的人好像大家都有相同感受!
難道”眼白多的人”他們都有相同的眼光?
不管他多帥、油電多省多便宜
我死也不買!
發表於 2012-8-23 17:26:09 | 顯示全部樓層
我看他跟本是腦包…這麼明顯!他硬切過來…有證據有真像!告死他不要跟他客氣
發表於 2012-8-23 21:08:45 | 顯示全部樓層
阿提斯....又是阿提斯....
上次也在國道上遇到很白爛的阿提斯....
發表於 2012-8-25 02:18:51 | 顯示全部樓層
希望版大的事情快快落幕!肥肥快快回復原狀!
發表於 2012-8-26 02:26:53 | 顯示全部樓層
這台腦殘的車 擺明就是要用機車道超車 還硬是要尻進來...

至於對方業務為啥眼殘 我就搞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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